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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