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瞒报、伪造、篡改能源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能源统计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