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六十五条 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优惠贷款。
国家推动和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加快节能技术改造。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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