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义务宣讲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帮扶英雄烈士遗属等公益活动的方式,参与英雄烈士保护工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英雄烈士保护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