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五条 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
举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邀请英雄烈士遗属代表参加。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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