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六条 在清明节和重要纪念日,机关、团体、乡村、社区、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