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四章 建设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四章 建设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草原建设的投入,支持草原建设。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草原,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保护草原投资建设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