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五十五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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