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五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销售。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