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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