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法律 发布日期:2011-06-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