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第四节 听 证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四节 听 证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