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 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