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