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军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按照军队的有关法规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