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违反《暂行规定》及本办法,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8-0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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