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六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提供互联网络地址、域名、网络资源目录管理和有关的信息服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8-0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