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计量监督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计量监督 第二十六条 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计量检定人员的技术职务系列,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