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 第十四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在固定的场所从事经营,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设施、检验条件、技术人员等,并满足安全要求。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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