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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