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四章 认 可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四章 认 可 第四十二条 认可机构应当公开认可条件、认可程序、收费标准等信息。认可机构受理认可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提出与认可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