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第一百一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
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按照业务规则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限制交易,并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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