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第一百一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执行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职务时,与其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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