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八十九条 根据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投资者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证券公司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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