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六十九条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