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对本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发放配额、关税配额、许可证或者自动许可证明的决定不服的,对确定国营贸易企业或者指定经营企业资格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