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应当加入评估机构,并且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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