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