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免税或者减税。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