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