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三章 出境检疫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三章 出境检疫 第二十条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出境前,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出境前需经隔离检疫的动物,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所检疫。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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