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二章 进境检疫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二章 进境检疫 第十三条 装载动物的运输工具抵达口岸时,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当采取现场预防措施,对上下运输工具或者接近动物的人员、装载动物的运输工具和被污染的场地作防疫消毒处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