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八章 服务管理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八章 服务管理 第六十五条 国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农村和城市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点,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