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八章 服务管理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八章 服务管理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保密教育和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