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八章 服务管理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八章 服务管理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必要的帮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