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生产(改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定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严禁多标或者少标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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