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2022-03-29 共 24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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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六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十六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六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七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十七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七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八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十八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八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九条 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十九条 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区...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九条 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二十条 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 第二十条 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二十条 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运 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运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三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运 第二十三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三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运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五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运 第二十五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五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运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运 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二节 货 运 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生产(改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定车辆的核定人...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生产(改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定车辆的核定人...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生产(改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定车辆的核定人...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一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一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一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当服...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当服...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当服...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节 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三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六条 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有相...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六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六条 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有相...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八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培训机...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确定的...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确定的国际...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确定的...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八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八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八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九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九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九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五十条 中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其投入运输车辆的显著位置,标明中国国籍识别标志。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五十条 中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其投入运输车辆的显著位置,标明中国国籍识别标志。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五十条 中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其投入运输车辆的显著位置,标明中国国籍识别标志。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五十一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入口岸的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五十一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入口岸的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五十一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入口岸的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五十二条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五十二条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五十二条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 县级以上人民政...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 县级以上人民政...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五条 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五条 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五条 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的,由省、自治区...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或者未标明国籍识...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或者未标明国籍识...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运输及其相关业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依...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运输及其相关业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依...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及其相关业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道路运输,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道路运输,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有...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九条 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有...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九条 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条 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收...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一条 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道路运输,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有关...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条 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