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