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 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