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 第四十七条 执行邮件运输和投递任务的车、船、邮政工作人员通过桥梁、渡口、隧道、检查站时,有关方面应当优先放行。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辆在运递邮件时,凭公安机关核发的通行证,可以不受禁行路线、禁停地段的限制。运邮车辆或者邮政工作人员在运递邮件途中违章,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记录后放行,待其完成运递任务后,再行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1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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