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 第四十五条 载有邮件的船舶应当悬挂邮旗,各有关港口对于悬挂邮旗的船舶应当优先放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1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