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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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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由邮政企业给予处分。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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