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由邮政企业给予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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