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四十一条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