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