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已构成犯罪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