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三章 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三章 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法律 发布日期:2006-10-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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