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二章 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二章 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在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06-10-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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