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06-10-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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