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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