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法律 发布日期:2008-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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